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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3日,为积极响应全国少工委及自治区少工委的号召,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少工委发出《关于开展“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的通知》,要求林区各单位少工委认真落实自治区少工委《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的精神,根据文件要求,在林区各级少先队组织中开展“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
林管局少工委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林区少先队工作的重点内容来抓,并将其纳入到少先队年末考核体系当中。同时要求林区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此项工作,并做到常做常新,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摆花架子。林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并将本单位“留守少年儿童”数量进行统计,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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