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http://www.61.gov.cn  2007-09-03 15:20:00

  5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意见》指出,确保学生上学期间每天锻炼一小时。

  中小学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全面实行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开展集体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出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具体要求并抓好落实。因地制宜地组织广大农村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支持残疾青少年的体育锻炼活动。要切实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

来源: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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