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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红理〔2007〕1号
亲爱的少先队员、儿童团员们:
伴随着春天的脚步,我们迎来了充满希望和挑战的2007年。今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七大,要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少先队员和儿童团员的发展和时代进步紧密相连,市红领巾理事会向全市少先队员、儿童团员发出2007年一号令:“祖国发展我成长,促进和谐我能行”。
围绕这一目标,我们希望全市少先队员、儿童团员积极开展和参与“五个一”活动:
一、促进和谐我能行,开展一次“寻找大行动”。通过“寻找祖国发展的辉煌成就”、“寻找上海城市的巨大变化”、“寻找身边的和谐典型”等活动,全面了解祖国发展的巨大成就,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养成十个好习惯,贡献一个“金点子”。在宣传“十个好习惯”的基础上,践行“十个好习惯”,并为好习惯养成贡献一个“金点子”。主动参与“上海市少先队员、儿童团员养成十个好习惯创意评比活动”。
三、锻炼身体强体魄,制定一项“好计划”。以实际行动响应“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倡议,结合自己的兴趣和身体状况,制定一项快乐健身计划。
四、创建快乐队集体,共创一个“好环境”。围绕建设“快乐的中队环境”主题,参与“我的中队我的家--中队快乐环境设计大赛”和“中队活动DIY--中队快乐活动创意大赛”,通过有趣的活动推动集体建设,增强队组织的凝聚力。
五、开展丰富队活动,参加一个“小社团”。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围绕“红领巾哆口来 咪”、“红领巾小奥运”、“红领巾启明星”、“红领巾基尼斯”、“红领巾服务队”等主题,参加一个红领巾社团,通过社团活动丰富队员的知识,提高队员的活动能力。
少先队员、儿童团员们,新一年孕育着新希望!让我们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2007年上海少先队的各项活动中,共同构建和谐的少先队组织,开展和谐的少先队活动,弘扬和谐的少先队文化。以我所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上海市红领巾理事会 200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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